[集美家居]金秋十月千万大酬宾三重大奖再次回馈
开始时间:2008-10-11 结束时间:2008-11-02 点击次数:227
一、活动时间:10月6日——11月2日
二、活动内容:“三重大奖 再次回馈”
1、15%积分赠奖:消费者购物总额的15%积分返点回赠集美赠奖中心生活用品;
2、现场幸运抽大奖:现场幸运抽奖,抽取大额现金或赠奖积分券;
3、现金欢乐奖:每张奖券100%中奖;
三、活动细则:
1、15%积分赠奖:(2008年10月6日—11月2日)
活动期间,凡在集美购物的顾客,均按照消费金额的15% 到集美赠奖中心,根据相应积分自选商品。如果积分不够,而顾客又想领取奖品的,可以在补齐相等金额的现金后,再领取奖品。对积分超出部分,不退积分或现金。(注:参展的家装公司不参加此活动。)
2、抽奖:抽取大额现金或赠奖积分券
(1)细则:凡消费满1000元以上的顾客,在享受商城15% 赠奖的同时,享有再次中奖机会。顾客凭合同单在各厅服务台领取奖券,参加商城指定日期举行的大抽奖活动(购物满1000元,获奖券一张,依此类推,每张奖券只可进行一次抽奖,不可循环使用)。奖券在活动期间内均有效,顾客可自己选择抽奖时间段投券。中奖者偶然所得税自理并由本商城代扣代缴。(发券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至11月2日,奖券兑奖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)
(2)现场抽大奖活动日期:10月11日、12日、18日、19日、25日、26日、11月1日、2日,共计8天。
(3)具体时间安排:每天一次抽奖。时间:16:00;
(4)具体奖项设置。每次产生:
壹等奖1名 每名5000元现金(税前);
贰等奖10名 每名1000元现金(税前);
叁等奖30名 每名500分(集美超市赠奖积分)
注:一等奖中奖者需货款两清后方可兑奖;赠奖积分兑换券仅限集美赠奖中心使用。
3、现金欢乐奖:每券100%中奖
凡在此活动期间,参加了现场抽奖后而未中奖者,凭奖券正券,每张奖券返10元现金。
网友评论
网站公告:
| 关 注 度:2782 | ||
| 当前积分:0 | ||
| 消费分类: | ||
| 营业时间:09:00-19:30 | ||
| 消费方式:现金 信用卡 | ||
| 人均消费: | ||
| 咨询电话:010-88115062 | ||
| 营业面积:30000平米 | ||
| 客户容量:500人 | ||
| 停 车 位:有 | ||
| 详细地址:北京海淀阜成路68号 [地图] | ||
| 乘车路线:368、56、840、883、709、804、996、851、982、751、617、748、746、733、603等 | ||
| 网址:http://www.jimei.com.cn | ||
shijingshijing
2008-10-31 09:36:53
zyq123
2008-10-28 21:05:04
pinaonao
2008-10-23 09:10:47
hanyt
2008-05-20 16:48:15
jiuyuedeyu
2008-05-13 10:37:45
Rebecca
2008-04-18 17:24:16
- 服务: 0分
- 环境: 0分
- 特色: 0分
- 价格: 0分
- 交通: 0分

